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上海市

    联系:王总

    手机:

    小程序

    上海长宁区公积金咨询办理,正规手续,一手操作

    2024-12-03 12:31:01 6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

    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证;

    2、缴存人的户口簿,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

    3、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原件;

    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门诊批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病患者没参医保不需提供);

    6、医院相关费用的凭证,如住院费用清单;

    7、《职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报表》单位盖公章;

    8、当缴存人与当事人为不同户口的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办理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89246 次     店铺编号35226357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做模型     杨敏    

    1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