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业务项下银行对出口商放弃追索权的前提条件是出口商所出售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因此,银行通常在与出口商签订的福费廷业务协议中约定,如因法院止付令、冻结令等司法命令而使该行未能按期收到债务人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的付款,或有证据表明出口商出售给该行的不是源于正当交易的有效票据或债权时,银行对出口商保留追索权。
信用证对银行的作用: (1)可利用进口商在申请开证时交的押金或担保品为银行利用资金提供便利。 (2)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每做一项服务均可取得各种收益,如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修改费等各种费用。
在买卖双方订立合同前,一定要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对其公司规模、资金状态、资信情况作初步调研。选择正确的,对出口商有利的贸易术语。在订立合同时,选择恰当的贸易术语对于控制诈骗风险是有重要意义的,在选择贸易术语时尽量选择由出口商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
福费廷的债权形式包括:信用证、汇票、本票、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债权、有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IFC等国际组织担保的债权及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工具。福费廷即未偿债务买卖,也成为包买票据或票据买断,是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就叫做包买票据,音译为福费廷。